黔茅工字〔2022〕79号
关于对北京友谊使者公司工会委员会等四个
基层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北京友谊使者公司工会委员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生产管理部工会、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等四个基层工会近期完成委员等相关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2年第二十六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北京友谊使者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马然、王东、刘洁等3名同志为北京友谊使者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胡开贵、秦叶、桑承浩等3名同志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胡开贵同志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11月3日起计算。
三、生产管理部工会
同意选举于洋、罗汝叶、周岚、雷鑫等4名同志为生产管理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罗汝叶同志为生产管理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12月2日起计算。
四、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
同意选举马向利、李星、陈圣强、陈剑波、易思楼、和凤、赵汝群、蔡回秋等8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马向利、王玉沙、李星、吕刚、肖红梅、陈圣强、和凤、赵菊、蔡回秋等9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同意选举李佳旺、杨珊、易思楼3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陈圣强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12月16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马向利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12月16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杨珊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12月16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