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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茅台集团机关工会等三个基层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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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202310

关于对茅台集团机关工会等三个基层工会选举

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茅台集团机关工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旅公司工会委员会三个基层工会近期完成委员等相关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茅台集团机关工会

同意选举郑宏圆、高燕丽、陈坤静、滕宪灵、龚明献5名同志为茅台集团机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郑宏圆同志任茅台集团机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3年2月8日起计算。

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马向利、韦芳、付源、付月秋、刘进、刘妍、刘小菊、刘庆容、朱军、李李晓娇、肖文远、余婕、陈亚林、陈旭鹏、张三毛、张小梅、欧艳、欧春玲、罗汝叶、胡瑶、胡晓波、赵娜、赵雪、袁小庆、程雪松、梅德华、游亚林、谭洪芳等29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游亚林、韦芳、刘妍、胡瑶、陈亚林、张三毛、罗汝叶、刘小菊、刘庆容等9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同意游亚林同志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同意韦芳同志任贵州茅合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3年1月13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汪莫群、陈旭、夏天容、黄梅、辜行华等5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辜行华同志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同意夏天容同志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3年1月13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马向利、王芳、王诚芳、王煜钧、韦芳、甘双双、付月秋、冯飞、朱庆晨、向润娜、李飞、肖华贵、宋薇、张明会、欧春玲、罗汝叶、赵娜、袁小庆、徐杰华、鲁政、詹浴辉等21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同意韦芳同志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同意李飞同志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3年1月13日起计算

三、文旅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张弦同志为文旅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张弦同志任文旅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3年2月28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