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双赢。
《通知》强调,要积极开展招聘活动。畅通线上线下招聘渠道,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的“包车”“包列”“包机”等活动,统一组织农民工返岗就业,各级工会专项疫情防控资金可对农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组织和服务提供必要支持;“一企一策”指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方式,为不同类型企业之间互助合作牵线搭桥。
《通知》指出,要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成立服务小组,引导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政策,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动,防范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风险。
《通知》要求,要协助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协助企业开展新上岗职工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帮助职工尽快上岗、安全上岗。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
针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领域新问题,《通知》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基础性作用、加大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服务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要积极协助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开展职工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的职工,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主动与企业开展协商解决。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通过延期支付等灵活方式,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推动落实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轮换休整等政策,协助组织疫情结束后免费健康体检和疗休养等工作。
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在发挥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性作用方面,要务实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活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妥善处理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生育保护等问题,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
在加大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服务力度方面,要对参加抗疫医务人员和防控一线职工开展送温暖慰问等关爱活动,加大对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职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属慰问力度,对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及家庭开展慰问关怀,生病有因难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加大对城镇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对低收入职工群体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将返贫返困职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协调化解、预警监测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风险监测、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好做法、好典型,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注重选树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形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