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7号
关于印发《茅台集团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五届五次职代会各代表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茅台集团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既定程序已于2020年1月16至17日顺利召开。现将茅台集团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茅台集团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予以印发。
请各基层工会、五届五次职代会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五届五次职代会精神,按照大会决议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启茅台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各基层工会传达贯彻学习情况,请予2020年2月18日前反馈至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联系人:郑航 工会邮箱:gjgh-offic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