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发案较多。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表现出更明显的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趋势,犯罪手段与犯罪套路也不断更新。
此案件讲述胡某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判刑的案例,此案例提醒我们,要有反诈骗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最好的防范是“不听、不信、不转账”。
电信诈骗20余万元 这名男子栽了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胡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接受上家“逆哥”的领导,为其架设和维护设备,协助其团伙实施网络诈骗行为。
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胡某使用“逆哥”提供的GOIP(多卡宝)设备、电话卡和电脑进行协调架设,协助其团伙实施电话诈骗,通过架设的设备拨打电话共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02751元,胡某共获利人民币10000余元。
2022年4月27日,经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01 赌博认识“上家”心生歹念
胡某,男,199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四川人,无业。
2021年9月4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在打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牌友。由于缺钱,胡某开始尝试牌友告诉他的“赚钱门路”。
胡某按照要求下载了一个叫“蝙蝠”的APP,并添加了名叫“逆哥”的账号,“逆哥”和胡某表示,只需要帮忙看一下插电话卡的设备,守着一台设备一天给胡某300元,2台就是600元。
2021年9月15日,胡某收到了“逆哥”邮寄的设备(话务宝),接着胡某就根据上家要求,将话务宝插上电,接着再通过“话务宝”APP把手机SIM卡的号码、登录密码通过“蝙蝠”发给了“逆哥”。
在这之后胡某还帮这名叫“逆哥”的人,用GS设备,还有笔记本电脑搭建的方式,给境外人员远程操控电脑来完善设备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02 假借京东平台进行诈骗
2021年12月22日,被害人赵某某接到来电,对方声称自己是京东工作人员,并表示赵某某有两个京东账号,因为赵某某在第三方平台登录过京东,所以信息被泄露,信用度没达到百分之百会影响个人征信,随后对方讲述银监会对京东白条的管制,让其配合京东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完善和关闭一些网贷平台,于是赵某某就加上对方QQ号。
赵某某按照对方的操作去把交通银行里面的“惠民贷”的额度20000元注销后,对方又称有一个“好享贷”需要注销,于是赵某某就跟着步骤来操作,将“好享贷”额度50000元套现出来,然后按照步骤操作申请注销。
一开始赵某某以为是自己来操作注销,但是没有想到对方是要让转账到一个叫“陈某”的账户,看着这个账户有“银监会”的盖章,赵某半信半疑,不想操作。
但由于手机快要没有电,自己又着急想解决这个事情,赵某某就把50000元转到对方账户,匆忙赶回家充电后发现事情不对劲,赵某某随即联系交通银行客服进行挂失并报警。
03 两名受害者相继报案
2021年12月24,受害人赵某某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报案称其被网络诈骗人民币50000元。
2021年12月27日,受害人杨某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诈骗人民币152751元。
2021年12月28日16时许,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民警在在海口市琼山区一处自建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
覃秋丹:始终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
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覃秋丹表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人民币20275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通过网络有资金往来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随意点开陌生链接,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不轻易给陌生人汇款,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